691期 第59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7-03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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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治超四项任务 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新闻作者:文 / 冯明怀
    从5月20日开始,我省启动了新一轮深化治超活动。全省交通系统紧急部署,快速行动,联合治理,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有力地遏制了我省车辆超限超载的反弹势头,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了彻底打赢治超这场持久战、攻坚战,经省政府同意,五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通告》,并及时召开全省交通系统深化治超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要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今年下半年超限超载率稳定地控制在4%以下,建立和完善长效治超机制的工作目标,就必须围绕以下4项任务,开展全省深化治超工作。
    一、创新建立治超法规制度体系
    法规制度体系是依法治超的前提条件。要按照“设计新机制,创建新制度”的理念,构筑治超的法规制度体系。一方面尽快修订完善现有制度和政策规定,加快调研和制定《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条例(办法)》,颁布出台我省治超“龙头”法规,为治超工作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和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着力抓好治超工作十大制度的建设:1.各级治超工作问责制度;2.各级治超工作领导分片包干制度;3.高速公路、省界入口超限超载车辆劝返制度;4.交警、路政、运政、治超和计重收费五位一体联动治超制度;5.治超工作考核奖罚制度;6.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制度;7.治超工作监督检查制度;8.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制度;9.治超经费管理制度;10.我省与周边八省区的治超联席制度。
    二、建设规范化的治超检测基础设施体系
    硬件设施是科学治超的基础条件。一是把计重收费和治超相结合,加大站点及设备资源的整合,强化治超的功能。对在建、拟建的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要将治超检测站点纳入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启用;二是对现有公路省界入口、治超盲点盲区加大布控,在重要路段和高速公路入口建设具有卸载功能的计重收费和治超检测“二合一”站点;三是加强超限检测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标识;四是在高速公路、重要干线公路试点建设不停车预检系统,提高检测的效率,防止交通拥堵,建设动态称重与静态称重有机结合的精检系统,把检测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五是尽快建设超限超载车辆动态视频和全天候网络监管系统。力争年内建成一批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统一标识的治超示范站。
    三、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治超队伍
    队伍建设是深化治超的基本保证。要组建素质高、作风硬、纪律严、能打胜仗的治超队伍。一是集中对全行业治超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将纪律涣散、素质低下的人员坚决清除出治超队伍;二是严格治超人员准入条件,公开选拔,择优录用;三是加强对治超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人员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平;四是切实加强治超队伍管理,建立内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五是关心治超人员生活,保证治超人员的福利待遇,为治超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建立健全治超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多方联合依法治超要形成制度。要着力推进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治超的制度化和长期化。一是路政执法与治超相结合。路政队伍的规模、素质必须适应治超工作的要求,路政执法的内容和重点必须突出治超,对路政队伍的考核考评以治超效果为主要指标;二是运政队伍与治超相结合。运政队伍治超的重点是:必须把好源头装载关,把好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和运输车辆的资质关。在治超检测站和流动检测中,运政人员要到岗,配合做好治超工作;四是警力与治超相结合。对重要检测站点不仅要有交通警还需配备治安警,抓好检测站周边环境治理,打击取缔“车托”,疏导交通,对闯关闯站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惩,维护正常的治超秩序。五是在重点超限检测站执法机制上实行路政、交警、运政、治超和计重收费人员“五位一体”联合办公制度。明确各自职责权限,细化治超任务范围,规范运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联合治理;六是交通、工商、煤炭等部门相结合,加强源头装载治理,清理无证照经营站场,规范装载行为,对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装载的站场业主和车主严厉查处。
    当前,我省公路交通已经进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辉煌时期,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也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全省交通系统只有深入贯彻《通告》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才能取得全省深化治超工作的最后胜利。(作者系省交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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