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以来,佛坪县出台治超“保证金”制度,给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再“戴”“紧箍咒”,强化源头治超监管。
该县建立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对14个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砂石开采点进行公示,出台治超“保证金”制度,规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每年与县政府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根据规模向监管部门交纳1―2万元“保证金”,接受监管并为一旦出现的违规行为承担处罚。“保证金”实行一案一结、半年核算,严禁挪用、转借,年中、年末由企业补足差额,根据企业遵守法规情况重新核定数额,有效引导企业自觉合法装载源头治超,有效保护路产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