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商洛市宣传部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商南管理所被商洛市委、市政府授予 “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商南管理所自2008年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的以来,充分发扬“科学管理、团结实干、文明和谐、创新争先”的企业精神,全所职工、以“创先争优”为载体,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塑形象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所围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三个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社会、司乘提供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提高责任意识,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