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省政府有关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工作的批示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强化超限载货类车辆计重收费工作的通告》以及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收费公路启动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全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8时,启动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为了确保该项工作平稳运行,省交通厅下发通知,就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省公路局统一组织领导全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工作,制定启动方案,督查各市交通局有关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启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交通局负责本区域内强化计重收费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督查各收费单位落实全省统一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辖区内工作平稳进行。各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厅宣教中心和收费中心应协助省公路局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会同西安公路研究所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撑工作。省公路局要认真研究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特点,召开动员大会周密部署,充分利用公共媒体,通过网站、公告牌、咨询电话、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发挥收费站和治超站咨询点作用,深入货物集散地和货运单位进行走访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市交通局应在统一组织下,结合实际,加强针对性,突出重点路段和站点。省公路局、各市交通局及其区域内收费管理单位,要建立启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深入收费一线,开放所有收费车道,文明收费,指挥车辆有序通行收费车道。省公路局、市交通局主管领导以及工作人员下驻重点收费路段,收费经营单位领导应分片包站,确保强化计重收费工作正常启动。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按照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前期计重收费试行当中的经验,健全完善本单位、本部门计重收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既要立足自身,依靠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又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应对突发事件,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一版
下一版 >
全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8月10日起启动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
新闻作者:记者 周迎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