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0期 第1059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2-03-20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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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抓稽查 强责问效
新闻作者:文 / 尚保华
    2012年2月20日,全省收费公路管理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全省车辆通行费收费稽查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即:稽查重心由纪律检查向打击逃费转变,稽查手段由人工识别向科技辅助转变,稽查追费由单一方式向联防联查联控转变,稽查机制由内部监管向交通执法转变。
四句话透射一种强烈的信号:2012年省交通运输厅在公路收费稽查工作方面将会有重要的工作布排!
 
    首先,确立稽查重心由纪律检查向打击逃费转变决策导向。2011年9月19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题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文章,讲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重要内容,自1984年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我国公路建设步伐。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
    可以这么说,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收”与“缴”的矛盾、“偷逃漏费”与“堵漏增收”此消彼长的轮回必将伴随着收费公路的存在长期上演!目前,不法车主偷逃漏通行费的方法花样不断翻新,且偷逃漏通行费行为由几年前的“倒卡跑长买短”、“垫板搭桥减重”等技术含量不高的土办法,有向高科技、智能化、团伙作案发展的趋势。花样繁多的偷逃漏通行费行为,严重侵蚀国家规费、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社会缴费不公,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随着交通运输部逐步推行跨省联网收费的趋势,长距离高费额的利益驱使诱惑会使更加智能、隐蔽的逃费方式演变催生。而目前我省的收费稽查工作主要围绕劳动纪律和文明服务两个方面开展,是一种“片面稽查”,既不专业也不专心,与打逃追费的实质性稽查,有一定的工作差距,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而且现在的稽查工作主要依靠一线普通员工,专业知识的短缺、技术力量的薄弱,对这种严重危害征收环境的行为难以进行有效防范、遏制和治理。“稽查重心由纪律检查向打击逃费转变”,既是对目前片面性收费稽查工作方式的修正调整,也是确立将收费稽查工作重心指引到堵塞漏洞、打逃追费正确轨道上来,是紧跟形势、定位准确的重大决策。
 
    其次,提出稽查手段由人工识别向科技辅助转变工作切入点。省交通运输厅冯西宁厅长指出,要通过引进、开发先进技术和设施设备,实现科技稽查,加强堵漏增收。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数据信息实时汇集到联网结算中心的数据库,主要用于车流量、收费额统计以及通行费拆分之需,数据信息本身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蕴含的潜在信息被长期闲置。面对不法车主偷逃通行费等缺陷性漏洞缺乏系统自动支持的校核与稽查发现、报警功能,联网收费系统敏锐性、辅助核查功能明显不足,急需通过充分挖掘联网收费数据中的信息价值,建立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数据仓库,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稽查管理应用系统,进行有效防范和打击。因此,开展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挖掘的课题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通过充分挖掘联网收费数据,类举各类逃缴通行费的手段及其反映的数据特征,对其侦别并预警反馈到征收工作前台,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已有高速公路交通设施通行费收缴潜力的目的。
    另外,探索建立反应灵敏、快速准确、稳定可靠、互联互动的稽查信息软硬件平台,保障车辆偷逃通行费信息的存储、共享、传输。要基于联网收费数据挖掘技术开发高速公路稽查管理应用系统,建立24小时逃费车辆信息综合监控传递平台,逃费车辆信息联网系统预警平台和快捷有效的逃费车辆手机短信通知平台。因此,稽查手段由人工识别向科技辅助转变是施行第一个转变的有效切入点。
 
    第三,建立稽查追费由单一方式向联防联查联控转变保障体系。近几年,为了规范惩戒偷逃通行费行为,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收费公路逃缴通行费稽查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依法惩治偷逃通行费行为,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打击偷逃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意见》;为了建立打逃追费的技术手段,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收费公路偷逃通行费车辆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并开发配备了相关软件功能系统;为了规范行业律己行为,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收费人员不良从业记录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联网高速公路漏收通行费追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所有的制度贯彻的关键点是防控结合,落脚点是有效追费。因此,在省际之间我们要探索建立与周边8个相邻省份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共享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信息为契机,通过邀请周边山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内蒙等8个省份交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享稽核查证佐实的假冒车辆信息,共筑防线。在省内,建立与各相关行业的联席共治平台,比如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将车辆逃费信息纳入车辆违章信息同等处理的法律层面研究。在交通行业内部,建立各部门的协作助推平台,立足交通部门自身执法力量,共同做好偷逃通行费稽查处置工作。
 
    第四,树立稽查机制由内部监管向交通执法转变远景规划。目前,我省绝大多数收费公路属于政府还贷型,收费稽查工作要有大作为,必先有理性远打算,更缺不了行业开拓性的远见支持。收费稽查要规范开展,必须改变目前内部监管模式,走交通执法的路子。据了解,早在几年前,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稽查总队”,明确了该机构的设置、职责、编制及体制模式,确立了其执法资格、执罚依据、执罚票据及罚没资金管理等政策规定。类似还有湖南省成立的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稽查总队。我省也应积极借鉴“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稽查总队”和“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稽查总队”的组建规制,开展车辆通行费机构设置、职责、编制、体制以及执法资格、执罚依据、执罚票据、工作流程、法律文书等方面的系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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