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源头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南郑运管所加强对源头货物装载企业的有效监管,实行源头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有效落实货物装载企业治超主体责任。
近期,该所与县内11家货物装载企业,1家运输公司,8家二级维修企业,9家砂石料场签订了《治理超限运输目标责任书》,其中7家重点货物装载企业、1家砂石料场分别向县政府递交了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坚持治超从源头抓起,规范货物装载行为和车辆维修行为,严禁超限装载运输和擅自改装营运车辆,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了货物装载企业的治超主体责任,明确了管理部门与治超主体的职责,保证了源头货运车辆规范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