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4期 第60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8-17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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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
新闻作者:记者 安立广 通讯员 杨溪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交通部门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养路费征收管理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做好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解决好养路费征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继续做好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建立起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交通部门具体负责,公安、财政、物价、税务、工商、农机、宣传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养路费征收管理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好养路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完善征收管理政策,规范征收秩序,征稽机构要严格执行养路费征收政策,统一征费时间,规范计量方式,不得随意降低征收标准或违规减征、免征养路费,各市、县、区政府不得擅自出台减免养路费的政策规定。三是加大征收管理力度,确保养路费的及时足额征收,各级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外挂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征稽机构要强化养路费源头管理,加大对各种拖欠、逃缴养路费车辆的打击力度,确保养路费的及时足额征收,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养路费征收工作;对车辆外挂治理不力,车辆外挂形式没有明显好转,造成公路养路费及相关税费流失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主管领导责任。四是改进征收方式,提升养路费征管工作的服务水平,交通主管部门和各级征稽机构要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用人性化服务激发车主自觉缴费意识,加大征费稽查手段创新力度,增加征收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不断提高养路费征管工作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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