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水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意见》提出,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备的全省内河水运体系和水上安全监管救助体系,水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结合水电梯级开发,汉江汉中以下518公里航道基本贯通、安康以下164公里高等级航道全部建成,实现与长江下游沟通;积极开发黄河、渭河、丹江、嘉陵江水运,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我省通航里程达到1500公里,其中等级航道达到800公里;年水运货运量达到400万吨、客运量达到500万人次。汉江主要港口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50%以上的运输船舶实现标准化,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超过100吨。全省水上旅游运输基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主要航道和重点港口、库区、湖泊的支持保障系统和安全救助体系基本完善。
《意见》要求,要将水运建设与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水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统筹水资源综合利用,注重规划的相互衔接,充分考虑内河水运发展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内河水运建设和发展。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除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和扶持资金外,拓宽内河水运建设筹资渠道,制定扶持水运发展的优惠政策。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能明确、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全省水路交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