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8日,省地方海事局紧急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水路交通应对强降雨天气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海事部门要结合辖区汛期水上安全形势,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制定安全度汛工作方案,完善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汛期水上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沿江水利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极端天气、汛期水情等信息,有效实施安全预警,加强对灾害易发区域的巡航检查,做好人员、船舶、设施的疏散撤离准备工作。要强化现场监管,对码头、渡口、桥区和客渡船、旅游船及涉水施工作业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并督促船舶调整或加固锚链、系缆,以防止断链断缆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高水位、急水流、大强风等恶劣天气下船舶冒险航行、超载渡运等行为,严格执行禁航、封航等管制措施,该停渡的要及时停止渡运,确保水上交通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