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5期 第1164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04-09 星期二
今天是: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第三版 < 上一版    下一版 >
厂务公开 和谐发展
----------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民主管理侧记      
新闻作者:文 / 贾全民
    近年来,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不断推进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围绕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积极拓宽厂务公开渠道,提高职工知情权,扩大职工参与权,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良好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运行机制。
    物资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厂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制订了《厂务公开制度》,对厂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组织领导、监督评议等作了明确规定。坚持以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建立了行政主体到位、党委工会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运行机制。
 
坚持职代会 强化民主管理
    物资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坚持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前广泛征集职工议案,征求职工对公司发展和自身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职代会上物资公司向代表们作年度《行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进行讨论表决。对于公司发展中的改革、重大投资、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事项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住房分配、制度修订等均提交职代会讨论表决。始终坚持职工提交的议案在职代会上进行解答,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在职代会上进行签字,职务(职称)聘任文件在职代会上进行宣读,上年度评选出来的各类先进在职代会上进行表彰。2012年12月,物资公司被陕西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厂务公开职代会五星级单位。
 
严格合同制度 维护职工权益
    为了建立和完善职工参与的工资共商机制和工资调整机制,本着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坚持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物资公司近年来连续为职工调整工资,年均增幅在15%以上,各种社保基金都按上限为职工缴纳。2009年以来,工会和职工代表与公司每年就当年职工工资的增长调整召开劳资双方恳谈会,在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当年《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就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和各项津贴的分配制度及标准、工资支付,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做了约定。
    为了维护职工整体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物资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和女职工与公司在充分协商一致后分别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
     2012年12月,物资公司被省三方会议评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拓宽公开渠道 加强民主测评
     物资公司每月的生产调度会邀请全体职工参加,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及总经理对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当月工作计划的通报。年终总结会上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由全体职工民主测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装订成《管理制度汇编》,便于职工查阅。目前,公司管理制度共有5类19项。《岗位绩效工资方案》建立了公司各级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方案;每年《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中确定了工资基数和有关补贴标准,做到了全员工资和各类补贴透明化。《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等各类费用标准和审批程序。《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的经济合同必须执行评审制度,由履行合同部门、财务部门、纪检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以及总经理审查并在评审单签署同意意见后签订,不仅提高了经济合同的透明度和严肃性,而且预防了腐败现象。《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执行对预防责任事故,确保职工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职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例如招待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等费用公司每月定期在公告栏公开,大宗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接受职工监督。公司年度行政工作报告包含上年财务决算、当年财务预算和生产经营目标任务,与工会工作报告和各单位(部门)全年目标责任书等装订成《职代会文件资料汇编》予以分发公开,使职工清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公司对职务(职称)的聘任、各类奖惩、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等及时通过文件印发公开,公司的大型活动通过网站、简报公开。
 
加强厂务监督 确保制度落实
    为保证各行政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厂务公开职责,确保厂务公开各项内容落到实处,物资公司厂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物资公司每半年和年终严格检查各有关部门厂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平时对公开工作不规范、应公开内容漏项的部门及时进行纠正和限期整改。采取座谈、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建立了职工对厂务公开评议制度。完善了厂务公开档案,对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形成文字资料保存备查。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及时给予处理,畅通企业民主诉求渠道,保证了广大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推动了厂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了主动、科学、依法维权。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