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1日,省交通运输厅举办交通法治大讲堂,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讲座。副厅长戴滨华主持讲座,厅直各单位以及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田文平围绕《条例》制定修订背景、立法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田文平介绍说,《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首部为一条山脉进行地方综合立法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在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条例》对交通运输系统意义重大,在第六章第二节设置交通专章,对涉秦岭区域的交通建设工程提出具体要求。
戴滨华要求,要深刻认识《条例》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基本精神、深入理解《条例》主要内容,做到学以致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条例》宣传,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运输场站、进公路服务区。各单位、各处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条例》,把《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