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高速疲劳驾驶损毁路产,车主却拒绝赔偿损失。西镇分公司历经三年之久,近日,终于收到一份来自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至此百万巨额路产赔偿案胜诉,也成功维护了高速公路的合法权益。
车主拒不赔付 多部门联合取证
2017年12月3日3时10分,被告刘某某驾驶辽宁车牌重型货车行驶至包茂高速西镇段下行K995+650处时,因疲劳驾驶,导致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继而引发大火,车辆严重烧毁,同时造成长哨隧道路产及照明设施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分公司紧急外邀专家,联合高速交警,机电、养护、路产等部门,多次勘验现场,进行分析评估,此次事故共计造成路产损失1184113.88元。为切实保护公路完好,挽回国家财产损失,分公司路产部门多次打电话通知当事人前来处理路产赔偿事宜,但当事人均以数额较大,个人无力赔偿为由拒绝处理。
坚持据理力争 串起合法证据链
2018年下半年,分公司在多方调查当事人信息,多部门联合联动、充分收集齐全诉讼材料后,向镇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当事人及其车主、挂靠车队、投保保险公司共五名被告全额赔偿路产损失。该案第一次在镇安人民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西镇分公司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分公司据理力争,并提供事故发生当日的救援抢险合同,随后的照明系统修复、路产修复合同以及第三方鉴定公司鉴定结果等证据,一条系统、全面的证据链瞬间打消了整个案件的疑点,在铁证事实面前,镇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分公司的诉讼主张。五名被告中车辆所有人常某某不服一审判决,随即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经过法院公正、公平地审判,最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依法维护权益 彰显法律权威性
镇安管理所安全路产股股长刘亭在第一时间知道胜诉的消息后,高兴得合不拢嘴。作为参与整个案件过程的当事人之一,他回忆起从事发时认真勘验现场,到起诉前细心收集资料,再到边咨询律师边学习的过程,最后如愿胜诉,为国家挽回了巨额路产损失。
保护公路完好、安全,是高速公路安全路产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分公司此次通过法院诉讼,成功追回大数额路产损失费,为国家挽回了巨大财产损失,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到路产保护工作的严谨性、实效性、法律性,为今后追缴赔补偿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爱路护路的队伍中来。下一步,西镇分公司将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来履行维护公路完好、安全的使命与责任,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便利、舒适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