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为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商洛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路长制”工作机制,形成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建立联防联控联动的农村公路问题报告及处置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平安公路建设、交通秩序维护,打造“畅、洁、绿、美、安”的交通环境,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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