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讯 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11月1日起,将在全国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开具电子发票,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将更加便利。电子发票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铁路纸质报销凭证相比,票面保留了旅客信息、行程信息,增加了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电子发票获取更加便捷和安全,在使用上也更加高效经济,运行更加节约环保。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在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的数据文件。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为确保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平稳过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铁集团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纸质报销凭证,同时及时评估电子发票实施情况,不断改善旅客购票体验。 (闻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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