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延靖分公司路政大队采取4项举措开展路政管理工作,即路政巡查力求“无缝隙”、路政案件力求“无暗箱”、环境整治力求“无复燃”、执行禁令力求“无盲区”。
路政巡查实行365日“巡查制”、24小时“值班制”、视觉疲劳“消除制”、线路巡查“全覆盖制”,保证了路政工作的“无缝隙式”管理。路政案件力求“无暗箱”,路政处理(处罚)案件,以及路政许可全面实行内部公开、外部公示。在实行重大事情“报告制”、路政案件“通案制”、月度工作“例会制”、处罚结果“公示制”的同时,凡是涉及费用收取和一些敏感性事情,统一按照程序由当事人申请,然后由中队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全面实行路政处理(处罚)案件和路政许可的阳光操作。环境整治力求“无复燃”,针对长期在公路沿线从事经营,可能造成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的实行“承诺保证制”。首先宣传教育在先,耐心向相关单位(个人)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发放《公开信》,动员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主动配合路政管理部门工作。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个人),联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整治,并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整治以后“无复燃”。执行禁令力求“无盲区”,制定了延靖分公司执法人员10条禁令,要求每位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注重仪容仪表。进一步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不断规范路政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确保执行禁令“无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