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0日,西康铁路复线工程第三项目部擅自挖掘公路路产,私设平交道口,柞水公路段依法查处,罚款3万元。
路政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中铁十二局第三项目部所属施工队,未经公路部门许可,擅自挖掘省道102线K79+790公路右侧边坡、绿化带,损毁行道树3株,私开平交道口一处。路政人员责令施工队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现场进行了勘验,制作了《勘验笔录》和《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施工队负责人拒绝签字接收,锁上挖掘机停放施工现场,后便不知去向。路政人员多次在联系未果的情况下,为看管挖掘机,现场职守4天3夜。最终,该项目部负责人于4月2日到柞水公路段承认其违法行为,并如数交纳了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