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近日,陕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做好2010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结合《通知》对我省2010年治理“小金库”工作提出的八项要求,省厅提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做好相关治理工作。通知提出的八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治理“小金库”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局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对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形成治理“小金库”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级治理“小金库”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治理“小金库”的具体组织工作。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汇总各市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的督促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担负起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小金库”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全面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回头看”。
重点抓好“五查五看”:一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二查自查自纠覆盖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三查重点检查覆盖情况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四查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五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零申报”和“零问题”市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而出现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四、深入调研,部署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小金库”工作。
我省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借鉴行政事业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开展对社会团体治理“小金库”工作,并适时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小金库”试点工作。
五、统筹安排,扩大治理“小金库”工作的综合成效。
今年治理“小金库”工作,要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坚持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治理“小金库”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范津贴补贴、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及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金融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监管,以及税务稽查等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扩大治理“小金库”的综合成效。
六、严格执法,严肃处理“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
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区、各部门要督促抓紧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统一审理标准,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严格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
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机构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和行政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七、深入发动,继续认真办理“小金库”问题举报事项。
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扩大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做好举报事项查处的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要按照《“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要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举报材料、举报人信息的管理,防范和及时制止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八、注重预防,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要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入手,围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预算资金使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整顿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等方面,部署开展调研,形成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