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期 第90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0-08-13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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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给通村路“上户口”
新闻作者:谭宗照
    本报讯  石泉县切实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成果,实行养管分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通村水泥路养管石泉模式”。 
    8月9日,在县委副书记刘福全的主持下,由县长王彪、县人大副主任冉龙华、副县长唐锡富、县政协副主席何小丁给全县202个村颁发《通村公路产权证》,给每一条通村水泥路“上户口”,明确村公路产权归村委会集体所有,村委会是村公路养管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养护管理、超限治理、路政管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求村委会对村道日常和工程养管除政府按每公里1000元奖补外,实行“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按照1∶2比例负责筹集2000元养管费并配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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