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服务”新理念,坚持“一个龙头、两个重点”发展战略,将农村公路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工程强力推进。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养护管理,基本实现了“有路必养、有路必管”,有力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一、高点定位,强势推进,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目标牵动、行业推动、典型带动、政策调动的方针,使农村公路步入大规模、快速度、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五年来共投资338.8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1万公里,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由“十五”末的44000公里增加到135000公里,实现了“100%的乡(镇)通油路、100%的建制村通公路”的建设目标。
目标牵动发展。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列为“民生八大工程”之一,在全国率先与交通运输部签订部省共建协议,确定了“2010年实现全省100%的乡镇通油路、100%的行政村通公路”的“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同时,把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实行奖优罚劣,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了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
行业推动发展。在积极争取部、省支持的同时,创新思路,打破常规,以交通规费作担保,争取银行贷款100亿元,举债建设农村公路。交通行业的大力推动,带动了地方政府财政配套和农民投入,有效地破解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难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办法。同时,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行刚性化的质量问责制度,不但将建设质量与农村公路养建计划、投资挂钩,而且还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处理。
政策调动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通村公路建设实行“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先干后补、据实补助”的政策,通村水泥路、沥青路每公里分别补助15万元和12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配套及群众集资解决。为全面实现百分之百乡镇通畅建设目标,提高了县乡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将县乡油路改造省补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公里陕南、陕北补助40万元、关中补助35万元。
典型带动发展。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公路现场会,典型引路,示范带动。2006年,在旬邑县召开了通村公路建设现场会,出台了《陕西省通村公路建设公告》、《关于通村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在澄城县召开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现场会,推广澄城等13个改革试点县的经验。2008年,在户县、高陵县召开农村公路工作现场会,推广了路基路面分离养护、农民承包养护和干支线一体化管理养护的经验和做法。2009年,在户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全面展示了我省农村公路建养管各项成果,得到了交通运输部和全国其他省份交通部门的一致认可和好评。2010年,又在宝鸡眉县召开了全省通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完善了“村负责、乡管理、县考核”的村公路养护管理运行机制,落实了村委会对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
二、改革体制,创新机制,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格局
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中,首先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落实了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的管养责任。在县一级建立“一局一站(局)”的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县交通局下设农村公路管理站(局),承担县域内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工作;乡(镇)增设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村道养护的管理、检查、巡查和考核。目前全省共设立县级农管局(站)104个,乡级农管所1500个,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了坚定的组织保障。
在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中,重点确立了县(区)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公路交通部门的行业管理主体、专业养护队伍与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养护生产作业主体的“三个主体”,构建了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的养护费用筹措机制、符合农村公路实际的养护市场运行机制、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农村公路行业监督管理机制、全方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比、考核和奖罚机制的“四种机制”。同时,大力推进“事企分离”、“管养分离”,将原属于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生产职责剥离,组建农村公路养护公司,独立法人实体,企业化运作,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中,我们把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作为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由省上承担,日常养护费由市、县承担。养护工程费按照县、乡、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5000元、6000元、1000元的标准补助。日常养护费按照县、乡、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7000元、3500元、1000元的标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同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对于县乡公路,主要利用出让道路冠名权、公路沿线广告位出租等方法,鼓励村民、厂矿企业捐助养护资金;对于通村公路,主要是组织沿线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建立养护基金制度等等。
构建通村公路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委会对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的通知》,建立了通村公路管理养护三级责任体系,明确了村委会对通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了通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运行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是区域内整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局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通村公路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通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管理主体,主要负责与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签订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养护人员,监督、检查村委会的养护生产行为;对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兑付养护责任人的工资。村民委员会是通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与村民个体或村民小组签订养护承包合同,积极推行多元化的日常养护生产方式,及时兑付领养人工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落实村委会养护劳动投入;积极探索成立群众性的村级养护管理组织,探索建立通村公路日常养护专项资金,确保对通村公路实施有效的养护管理。
在建立通村公路养护三级责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村负责、乡管理、县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集中养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通村公路养护生产机制、财政资金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的通村公路管养资金筹措机制和专业化检查与群众组织检查相结合的通村公路考核考评工作机制,实现通村公路日常化、制度化养护管理。
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工作规程、生产作业标准、资金使用监管、检查评定考核等多项制度和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制订了《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统一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统一巡查检查、考核考评内容、方式和频率,统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各种图、表格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此外,还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交通运输示范县创建工作,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公路发展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引领我省农村公路建养管运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