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14时20分,一辆车牌号为陕ATH819的黑色吉利金刚一型客车驶入西康高速营盘收费站,收费人员刷卡后发现车辆是由柞水收费站上高速,超时行驶了两个多小时,司机解释为车辆故障。随后,收费人员将此情况上报值班站长,经调查取证,查实该车每次以内广场调头为作弊手段逃缴通行费。为了严厉打击偷逃漏费车辆,收费稽查人员于11月4日对该车辆进行了拦截,司机在证据面前承认自己超时行驶是为了逃缴通行费,愿意接受处罚,收费稽查人员按照该车通行的时间和路线让司机补交了相应的通行费。
11月5日20时,一辆车牌号为陕E30032的五轴货车驶入柞水收费站,收费人员刷卡后,电脑显示上道称重信息为40.8吨,下道称重信息为13.6吨,收费员立即意识到该车可能是甩挂、分合载车辆,立即上报了当班班长和监控人员,班长详细询问了司机的通行路线,并对车辆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有明显分合载痕迹。司机见事情败露,无奈地说出了事实,承认自己在服务区进行了甩挂、分合载行为,想以此达到逃费目的。班长向司机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并告知司机这种分合载逃缴通行费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司机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承认了错误并按照该车通行路线的真实情况和装载情况,补交了相应的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