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持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良好局面,减少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做好防雪、防雾、防风、防冻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冬季恶劣气候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通知》要求,要落实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和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狠抓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公交车辆、地铁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一监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安全告知和凌晨限行制度,通过GPS、监控探头等先进技术,强化安全技防监管。要积极准备各项除雪、融冰设备和物资,加强对公路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的巡查和监控,确保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通行安全。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服务区要组建突发事件服务小分队,备足方便食品和开水,随时为滞留乘客提供服务,保证乘客不挨饿,有热水喝。要针对冬季水上雨、雪、风、雾等不良气象条件和江河水枯、槽窄、航道变化大等特点,加强对水上安全的巡查,加大对渡口码头、通航水域和施工船、运输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冬季水上交通安全。要认真分析冬季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预防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坍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三类人员”管理,在安全制度上下工夫,切实落实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关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值守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要继续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交通运输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各项应急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超前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遇有紧急事件,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及时上报,严防引发次生灾害和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