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9时,岚皋路政大队在巡查至安岚二级公路K32+860灌沟桥时,发现新修建的灌沟桥护栏异常。护栏柱被人为用彩条布包裹且护栏柱高矮不一,遂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发现新修护栏已完全损坏。
鉴于现场情况,岚皋路政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取证,一方面与安岚二级公路指挥部取得联系,确定损坏具体情况,一方面与佐龙镇派出所取得联系协助进行调查。通过逐家逐户细致认真地调查、走访,当事人刘某被带到佐龙派出所。刘某如实交代了损坏桥梁护栏的事实经过,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悔恨,同时积极主动接受路政部门的处理意见。至11月7日下午,在岚皋路政大队的现场监督下,当事人刘某根据施工单位工程预算,现场支付桥梁护栏修复费用,对岚皋路政大队下达的其他各项处理决定全部接受,并一一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