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5期 第1144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01-22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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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部署春节假期小客车免费通行工作
新闻作者:报 讯
    本报综合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总结2012年国庆长假免费通行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
    《通知》指出,2013年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013年2月9日00:00起,至2013年2月15日24:00结束。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提前进行部署。要继续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理免费通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春节假期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在继续采取2012年国庆长假期间保证收费站通行效率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收费管理流程,免费道口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进一步合理设置和规范专用免费通道、临时交通标志牌,引导缴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有序通行。要采取相关措施,实现免费时段与缴费时段平稳过渡衔接。要密切配合,加强公路及收费站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流疏导,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畅通。要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查超速、超员、超限、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良好的通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全力做好公路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预警信息。要加强路网运行实时监测工作,切实做好春节假期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流量观测等有关路网运行数据的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冬季公路养护保通工作,确保良好的公路技术状况。要在交通流量大的重点路段配备必要的救援、清障设备,出现交通事故或故障车辆时,快速处置,快速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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