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纠风办对全省高速公路系统2012年度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标兵(优秀、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工作计划安排,2012年初,省交通运输厅纠风办印发了《关于2012年度创建“”活动及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测评的通知》,对测评范围、测评时间、测评方法以及工作要求等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各运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按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2012年底,经逐级评比推荐,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交通运输厅测评审核,决定命名省高速集团西渭分公司潼关收费站等14家单位(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为标兵单位;省交通集团商界分公司丹凤收费站等14家单位为优秀单位;宝汉公司陇关收费站等49家单位为先进单位;李波等6人为省级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