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期 第61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07-09-21 星期五
今天是:2025年10月20日 星期一

第一版 下一版 >
我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相通周边八省市
新闻作者:记者 张力峰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交通厅收费管理中心获悉,为促进与周边相邻省区鲜活农产品流通,我省相继开通了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陕西果品运输网络和陕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不仅涉及省内370个收费站,同时也实现了与周边8省市间的互通。
    按照国家有关“绿色通道”规划,目前在我省境内210、310、312国道线上,已建成的吴堡―绥德―靖边―王圈梁段、西安―汉中―勉县―宁强―棋盘关―重庆段、西安―柞水―安康―重庆段、陕蒙界―榆林―靖边―延安―铜川―西安段(包括西铜一级公路)、潼关―西安―宝鸡―天水段(包括国道310宝牛段晁峪、姜城收费站)和西安―禹门口高速公路及国道108西安―棋盘关(包括经勉县转国道210线西乡古城段),均属我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与周边相邻的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河南、山西、内蒙古、宁夏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互通。8月15日,陕西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又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开通陕渝两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该通道包括陕西境内的宝鸡姜眉公路通往汉中的果品运输绿色通道、陕西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庆市全部收费公路。对陕渝两地生产的新鲜蔬菜(含瓜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水果、活家禽、活家畜、鲜活水产品和生鲜蛋等鲜活农产品,在运输时享受优惠政策,实行免费通行。
    截至目前,我省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2499公里,占收费公路总里程45%,占全省公路总里程(60796公里)4.1%,涉及128个收费站;开通陕西省果品“绿色通道”5579公里,占收费公路总里程100%,占全省公路总里程9.2%,涉及全部242个收费站。
    对省内和省际间“绿色通道”内流通的鲜活农产品,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统一界定范围。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全国“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我省果品运输网络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200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通‘果品绿色通道’的通告》确定的五类果品,即: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桔。
    鉴于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我省于1998年已开通果品“绿色通道”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执行我省现行果品运输政策,在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外,建立并完善我省收费公路果品运输网络。
    我省设立在果品运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期内的植物检疫证,整车(即运输车辆装载的果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合法载运我省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桔五类水果的车辆(不分省内外)免收通行费。合法整车装载(装载质量70%以上)运输陕渝两地的鲜活农产品的陕渝车辆,通行陕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对不符合上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免费条件,拒交、逃交通行费、故意堵塞收费车道、强行冲站的车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核查,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予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