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集中开展打击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偷逃通行费专项稽查活动以来,全省各高速公路管理运营单位按照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对照12类典型案例,周密安排,务实推进。截至目前,共查处利用ETC车道偷逃通行费行为328起,追缴通行费10.84万元。
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指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自动完成电子收费交易,实现在不停车条件下自动收取道路通行费。电子不停车收费具备的“电子钱包、安全可靠,结算准确、清晰明了,刷卡通行、方便快捷”的科技优势。我省高速公路自2009年1月1日8时启用非现金收费以来,依靠严密的组织管理、稳定可靠的系统平台、强势有力的宣传推广和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赖和支持。办理“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安装车载电子标签(OBU)、通行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用户与日俱增。但是在提高通行效率、服务广大司乘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逃费行为。
为遏制ETC车道逃费行为,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自2013年2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以全省高速公路管理运营单位为主体、“三秦通”营业厅及代办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集中开展打击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偷逃通行费专项稽查活动。各电子收费营业厅组织人员对已办理“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和安装车载电子标签的车辆,按照严查“车-卡-签”未绑定,严查无理由超时行驶,严查违规激活OBU,严查ETC与MTC车型不一致,严查ETC车辆倒车换道通行,严查“一车多签”,严查“车-卡-签”不符,严查“入出口通行信息不闭合”的“八个严查”开展现场稽查,减少了通行费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