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4期 第1173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05-14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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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的查验对策
----------西铜公司探索“ETC偷逃通行费”应对新举措      
新闻作者:文 / 王 峰 丁旭东
    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之一。它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通行费的目的。
    实施不停车收费可允许车辆高速通过,大大提高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ETC车道的运行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走向电子化,降低了收费管理的成本,有利于提高车辆的营运效益,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收费站区的噪声水平和废气排放。不停车收费系统对于城市来说不仅是一项先进的收费技术,还是一种通过经济杠杆进行交通流调节的切实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但是随着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政策的逐渐放宽,部分司机车主在利欲地驱使下,通过ETC车道时想方设法逃缴车辆通行费。他们的逃费方式也五花八门,“车型不符”、“车卡不符”、“车签移位”、“一车多签”、“对向换签”、“跟车闯站”、“前车闯站”、“冒领套卡”、“出口无卡”、“假冒客车”、“套牌假冒”……所以执行好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政策,任重而道远。为此,西铜公司积极响应、配合、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等相关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偷逃通行费专项稽查小组,自2月1日开展打击西铜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偷逃通行费专项稽查活动以来,组织、动员公司所辖两站各班组积极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对专项稽查工作各个阶段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政策,规范程序,针对现场、后台等不同情况不同分工,严查各种类型逃费车辆,使用痕迹管理对后台数据进行海量排查,并初战告捷。
 
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查验面临的困难
    稽查、收费人员人身安全问题。过往车辆一般都集中收费站区进行短暂缴费停留,对一些违法车辆进行拦截时,违法车辆车速往往较快强行过站,易发生危险。
    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时线圈、电子屏及挡车栏杆等设备的保养、维护等。
    使用痕迹管理对后台数据进行海量排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收费站区的保畅问题。收费站在做好收费工作的同时,站区的保畅问题也同等重要。遇到查验耗时较长的车辆,其他车道的排队待缴车辆会越聚越多,堵车现象时有发生。
    为认真总结经验,更好地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并让查处电子不停车收费政策的经验技巧实现资源共享,西铜公司经常性开展电子不停车收费政策的查验经验交流会,加强打假工作经验的交流,使公司所辖西安北、铜川两站收费工作得以平稳有序开展。4月27日,西铜公司就联合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在西安北收费站专门召开了一次电子不停车收费偷逃通行费稽查工作专题座谈会。
 
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的查验对策
    加强电子不停车收费政策的培训学习。要把电子不停车收费工作抓好,稽查、收费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和了解电子不停车收费的各项政策、上级文件及相关规定,譬如非现金收费的基本理念、我省现存的非现金收费的模式、三秦通通行卡的分类和功能……只有稽查、收费人员对电子不停车收费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在稽查过程中执行政策不出现偏差,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也只有政策掌握到位,才能提高操作水平和判断能力。
    结合已查处的逃费案例,加强经验的交流与总结。结合案例对电子不停车收费偷逃通行费的类型进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政策,进一步探讨摸索ETC的逃费方式,并采取相应措施打击逃费行为。加强经验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譬如实际稽查工作中存在的ETC车道U行车处理、已查处车辆的纠型工作等等。
    向广大司乘人员大力宣传电子不停车收费的各项政策和相关规定。可在跨线桥、情报板及服务区设置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有关标语,并在收费站、服务区向司机发放宣传传单,增强司乘过往收费站非现金缴纳通行费的意识。
    加强与办卡机构(譬如相关银行)的合作。对银行办理三秦通通行卡电子标签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培训,让他们熟悉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政策,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要求他们在为司乘人员办卡的时候,严格审查相关手续,对查出来的假证件、假手续等予以没收(如四型客车通过ETC车道使用三秦通刷卡过站时显示的是三型客车,明显是用三型的假证办的通行卡,即车型不符),并列入黑名单,这就从源头上遏制了“车型不符”、“车卡不符”、“假冒客车”、“套牌假冒”等现象的发生。
    对逃费车辆的拦截。对于逃缴通行费的违法车辆(包括一些超时车辆),可通报协调联网网点的兄弟单位予以拦截,采取不抬杆强行拦截或者由收费广场上LED显示屏显示违法车辆信息并通过喇叭提示稽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并通知交警予以相应的处罚。
    采取强制措施。借鉴重庆等地规定在高速路上出现过违法行为,并且违法记录在15天之内不接受处理的,将自动被录入“黑名单”的经验,对于一些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可列入“黑名单”,拒绝其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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