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9期 第1198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08-09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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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新闻作者:周 讯
    本报综合消息  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印发通知,公布陕西省2012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就评价结果的应用及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组织质监站、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处等单位,根据《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完成了陕西省2012年全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此次信用评价共有4个项目法人和2个地市交通运输局、15个高速公路项目、103家施工企业参加评价。路基桥隧、路面等主体工程65家,其中AA级23家、A级39家、B级2家、C级0家、D级1家;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等附属工程40家,其中AA级14家、A级26家,无B级、C级及D级。
    通知明确,为激励施工企业诚信履约,促进我省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招标中,对投标的从业单位进行给予加分或减分的奖惩。AA级企业: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中,资格预审和评标阶段,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对AA级施工企业给予加分等鼓励措施。在资格预审阶段评分加5分;在招标(报价文件)阶段,采用合理低价法时加0.05至0.15分,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加0.15至1分。同一施工企业在本次评价结果周期内,最多有3次加分机会,加分3次后不再享受加分。连续3年AA级企业:为促进施工企业珍惜荣誉,长期保持履约守信,包括本期结果连续三年均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采用“按类组别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招标方法时,同一组别中增加1次开标机会,同时要满足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分配在同一标段的要求。在招标(报价文件)阶段,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时加0.10至0.20分。同一施工企业在本次评价结果周期内,最多有3次加分中标机会,中标3次后不再享受加分。A级企业:由招标人参照AA级企业,结合项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加分,具体方法和加分的幅度应低于AA级,同一施工企业在本次评价结果周期内,最多有2次加分机会,加分2次后不再享受加分。B级企业:招标中不加分,也不扣分。C级企业:招标中扣减0.5至1分。D级或进入“黑名单”企业:限制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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