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期 第1199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08-13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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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确保108国道示范路创建
新闻作者:王军平
    本报讯  汉中市政府日前就切实做好国道108示范路创建外围环境保障及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印发通知,提出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要求沿线各县、区政府为示范路创建保驾护航。
    汉中市政府提出,一是主动提供良好环境保障。全力做好路宅分家、绿化用地的协调落实和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恶意阻挠施工、破坏公路设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二是扎实清理路产范围内违法设施和违章建筑。组织有关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村组,彻底拆除侵占公路路产界内的违法设施和违章建筑,治理公路沿线排污管口,完善公路两侧居住区、市场排水设施,明确公路用地范围,做到路界明晰、路宅分家、路田分离。三是抓好县城和村镇过境路段环境卫生整治。广泛发动沿线单位和群众,落实沿线乡镇责任,全面清理公路界外6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堆积物,并采用栽植绿篱、修建花坛等办法进行隔离,营造良好的交通生态环境,彻底改变县城和村镇过境路段脏、乱、差现象。四是全面清除非公路标志标牌。对沿线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非公路标志牌必须予以坚决清除。对公路沿线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按照统一的颜色和样式进行粉刷覆盖,维护良好的公路外围环境。五是重视加强公路平交道口管理。沿线所有与公路搭接的平面交叉道口,必须由使用单位进行硬化,并负责卫生保洁。严禁拉运抛洒污染公路和影响路容路貌的现象。六是坚决制止利用公路洗车加水行为。对沿线不具备洗车加水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污染路面的非法洗车加水点要坚决取缔,强行关闭。严禁随意占利用公路进行洗车加水,排放污水等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七是全力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要求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立专项协调机构,及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和镇村,责任夯实到沿线单位、门店和住户,将各县区政府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度交通投资计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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