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意识把仲秋从秋天里拣出来说的。
仲秋,可以独立成章成篇。它不只是秋天里的一个内容,它完全可以独立特行,树碑立传。
我们这里的初秋是长在夏天上的一条“尾巴”,这条“尾巴”不论是拖在地上还是挠在天上,都掩藏不住它的色泽――燥热。初秋虽然不及夏天那么酷热,却比夏天显得躁动。初秋不具备秋天饱满的特征,它只是夏天淡出的镜头,是夏天缭绕的余音,是夏天身后的省略号。它抓住夏天的衣裙,把夏天的裙裾撕得长长的,以至撕成一缕丝,也仍套在夏天的身体上,片刻不离夏天的肌肤。它是秋天的婴儿,不可能和夏天断奶,要叫它站出来代表秋天,可能连它自己也觉得脸红。
如此一来,残秋更无法作为秋天的代言者,站出来说话了,因为残秋是初冬的眉毛、胡须和间发,就是它不打扮也和初冬不有两样。风一吹,街道上的黄叶四处飘零;风一吹,田野上的豆叶如同失魂落魄的人,身不由己地翻卷着,把凄凉的景象播放得满世界都是;风一吹,土塄上、坟头上的荒草瑟瑟发抖,这种令人伤感的场面连冬天也不乐意接受。尤其是残秋的雨,更使人沮丧、失望;雨点并不大,也不稠,可是它尖刻、无情,甚至阴毒,雨点落到你裸露的脖颈上、脸庞上、胳膊上、手背上、脚面上,仿佛被燃烧的火柴头炙烧了一下,那冰冰凉凉向你骨头里渗,血肉里钻,你的感觉不是秋天的寒冷,而是冰凉,浑身凉透了,主要是心凉了。秋凉莫大于心凉,心一凉,对生活,对人生就兴味索然了。残秋仿佛一把剃刀,几乎把地面上剃了个干净,到处光秃秃的,灰蒙蒙的。把残秋归入初冬很可能使初冬蒙冤――初冬的皱褶里毕竟藏着雪,初冬将它的衣裙一抖,白皑皑的雪就义无反顾地将光秃秃的田野覆盖住,将凄凉的荒冢埋藏住,而残秋没有这把杀手锏,它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所有的缺陷都裸露了。
秋天的代言者是仲秋。
仲秋的代言者是晌午。
仲秋是秋天的骄子。
晌午是仲秋的骁将。
仲秋的晌午最饱满最丰饶。它的巧手将田野上织得如锦似缎,无论是绿的、黄的、紫的、红的,所有的色泽都自信、坚定、大方、丰盈;都是一副雍容华贵的模样,都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它的天空深邃、高远,那洁白的、舒展的云朵飘在玉米的天花上,飘在苜蓿的蓝花上,飘在谷穗弯下的腰脊上,飘在你的头发上,肩膀上,你手一伸,抓一把,觉得绵绵的、软软的。你低头看时,那大蓝大蓝的天就在你的脚下,你仿佛就在蓝天里,就在波浪轻抖的海洋里。你深深地呼吸一口,吸进肺腑里的不只是清甜的空气,而是丰满而斑澜的色泽――空气被染得灿烂、夺目。你将一个夏天里的酷热呼出去,用仲秋的善解人意和凉爽充盈自己。由此来说,仲秋是一个驿站,它给你的身体、你的精神补充着丰硕的营养。仲秋的晌午最适意,它使人坦然、悠然;身处仲秋的晌午,你能感觉到人生的饱满和活着的温暖。仲秋的晌午是仲秋的篇章里最精彩的一页。站在仲秋的晌午,站在温和的太阳光下,你不由得伸展了双臂,不由得呐喊:抓住它,仲秋;抓住它,仲秋的晌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