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3期 第1212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09-27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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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出台
新闻作者:君舟
    本报综合消息  为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细化、深化内河水运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内河水运科学发展,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2013-2020年)》,明确提出将要重点加快内河航道建设步伐,发挥内河港口枢纽作用,推动内河运输服务升级,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善的航道港口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基本建成1.9万公里高等级航道,全国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4万公里;“两横一纵两网”高等级航道达到规划标准。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形成比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内河港口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国内河货运量达到30亿吨以上,货运周转量达到10000亿吨公里以上;全国内河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达到1200吨,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超过2000吨。长江干线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救援及治安防控体系;其他高等级航道和部分重要航道基本建成有效覆盖、重点监控、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完善的运输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制度和执行机制,清洁能源船型、港口节能环保装备与工艺和航道生态护岸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内河水运发展与环境更为协调。
    方案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水利水电枢纽通航建筑物,加强跨通航河流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审查与监管,保障内河水运健康持续发展。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将内河水运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将航道管理与养护、应急能力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出台投资、土地、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采取多元化市场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内河水运发展。要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密切结合内河水运发展实际,积极在航道生态护岸、铁水联运、港口物流、LNG动力船舶、大宗货物低碳运输、绿色低碳港口等相关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活动。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完善港口、航道、船闸、内河运输、水上安全监督和应急处置等地方性内河水运法规。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把法治要求贯穿到内河水运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和船舶污染防治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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