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1期 第122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3-11-01 星期五
今天是:2026年04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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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医院对交通职工医疗优惠
新闻作者:交医
    本报讯  为充分体现“服务交通  奉献社会”的办院宗旨,近日,省交通医院决定对交通系统职工、家属实行医疗优惠。
    此次优惠对象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所有职工和家属。优惠项目及减免费用情况包括:在门诊就医时,均可享受门诊挂号费1元/次、免诊疗费、注射费,若持有我院发放的优惠卡可减免检查费20%。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省属交通系统职工,因病情需要作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项目(CT、心脏彩色B超、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经颅彩色多普勒、体外碎石),凭本人医保本(省直机关医保职工持本人医保卡),在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挂账手续,减免个人应支付的相应费用,此优惠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CT检查限两个部位以内)。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职工,其病种在医保规定范围内,用药在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医保定额内者,对其在医保规定范围内的相关费用进行减免,检查治疗费个人支付部分全部免收;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全免;药品费用减免个人支付部分70%。此优惠每位职工每年只享受一次。对于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职工,每次减免住院费结算起付标准50%金额。对于本系统职工的子女,因病情需要在儿科住院治疗者,凭“城镇居民医保证”在院医保办办理住院挂账登记手续,出院后结清住院费用手续,医院给予减免200元住院费,此优惠不受住院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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