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以来,一场旨在有效抵御水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水运质量的低质量船舶治理活动在全国展开。我省紧跟全国统一治理行动步伐,省交通厅、国防科工委、水利厅、安监局联手出击,协同作战,全面治理低质量船舶,进一步稳定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促进了我省水路交通和渔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历时一年八个月的活动中,治理工作有哪些举措?治理结果如何?这无疑成为关心水路运输的人们注目的问题。“水上安全攻坚战” 全面打响 滩涂造船,劣质造船,一度在非水网地区的陕西,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大量低质量船舶进入水运市场和渔业生产领域,对水上安全产生重大隐患,严重影响安全和谐的水上交通环境。省交通厅、国防科工委、水利厅、安监局就我省船舶分布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情况,2005年5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围绕“改善低质量船舶安全技术条件,将不合格船舶清除出航运市场或停止其渔业生产;坚决打击非法造船,制止违规造船,堵住低质量船舶生产源头”制定了全省专项治理活动方案。领导小组还多次派出督察组赴全省各地进行检查督导,对重点地市专项治理活动进行验收。2006年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对深化治理低质量船舶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为坚决打击滩涂造船,进一步清理低质量船舶活动再次部署。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省海事局局长余茂华担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多次和相关厅局共同研究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一场“水上安全攻坚战”全面打响。 我省每天有数以千计的各类船舶从事着水上交通运输和渔业生产,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海事、渔政的许多工作不被社会认识,为治理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为确保低质量船舶治理深入人心,2005年5月中旬,省交通厅、国防科工委、水利厅、安监局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并在陕西公众信息网、陕西交通网、陕西水利网、《中国水运报》、《陕西交通报》、《三秦鱼情》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海事、渔政部门深入水运、渔业生产一线,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扩大影响,特别是对于水域广阔、船舶相对集中的水库和汉江沿线,集中宣讲有关治理方案、步骤及措施,使水上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船舶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坚决清除滩涂造船厂,停航各类低质量船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省地方海事局与渔业管理局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信息共享,初步解决了我省水上作业船舶管理混乱的局面。“水上安全攻坚战” 成效凸现 专项治理活动的有效实施,实现了2006年水上交通安全“0” 事故纪录。2005年第一阶段,全省共检查船舶578艘,其中属于治理范围船舶80艘,附加检验80艘,合格78艘,强制报废2艘;共检查各类渔船418 余艘,清理“三无”渔船106艘,其中属于治理范围船舶67艘,经过治理合格45艘,强制报废22艘。省交通厅、国防科工委、水利厅、安监局坚决取缔滩涂造船、打击低质量船舶流入市场,在治理低质量船舶专项活动的第一阶段可谓颇有成效,保证了水路交通安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6年,低质量船舶治理活动向纵深发展,全省海事、渔政人员克服困难、不懈努力,进一步检查船舶989艘,清理各类低质量船舶170艘,强制报废取缔93艘,清理 “三无” 渔船310艘,使全省低质量船舶二次附加检验率达到100%。通过治理,我省水上各类船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水上交通运输生产和渔业生产安全形势日趋稳定。 “水上安全攻坚战” 持久之战 历时20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已暂告一段落,成绩喜人。但随着我省众多水库的建成投入使用,水上旅游业和水上养殖业快速发展,船舶修造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受经济和社会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低质量船舶还有赖以生存的市场,这必须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警觉!合理运用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珍惜已建立的部门间合作关系、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沟通,加强信息互换,进一步提升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意识,建立船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当前尤为重要。同时,要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水上运输、生产安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水上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低质量船舶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不使用、不乘坐低质量船舶。各级海事、渔业部门也要进一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以规范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为目的,真正从源头上堵住低质量船舶的出现,为稳定水上安全生产形势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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