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交通运输部等6部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按照“依法严管、联防联治”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并取得实效。
今年6月份召开的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工作推进会提出,路源联动是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路政、运政的执法资源,形成治超工作合力,防范和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有效手段,是长效治超的必由之路和最终归宿。
路面为主
纵观我国公路治超历史,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治超起动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2000年以前)。交通部于1989年底颁发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治理工作一年后终止,《规定》停止执行。1997年7月,《公路法》颁布实施,超限超载运输管理首获法律保障。各省随即掀起又一次大规模“治超”高潮。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从2000年至2008年)。2000年4月,经过完善的新《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施行,从当年4月起再次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治理。公安部门也从2001年5月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治理活动。2004年6月国家九部委联合开展集中治理超限超载。2006年以后全国许多省市结合计重收费,逐步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综合治理超限超载。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阶段(2008年至2010年)。交通运输部提出在3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再用3年时间,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近年来,省厅以“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先后开展了治超“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仅“春雷行动”全省共投入路政等执法人员29188人次,布设临时检测站点276个,检测车辆678.16万辆、查处超限车辆12511辆,收效明显。但是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一个时间段内集中上路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虽然可以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的疯狂势头,但因其投入巨大而难以持续开展。
因此,不得不承认,紧靠路政部门一家之力难以从根本上杜绝,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依然是政府、社会,特别是公路交通部门心中难以抹去的“伤痛”。
路源并举
随着我省治超工作的深入推进,通过对治超工作中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的思考,省厅逐步转移治超工作重心,并向运管系统下达了源头治超的工作任务。
为切实保护公路建设成果,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厅运管局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责任,扎实开展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特别在2009年燃油税费和大部制改革后,厅运管局将源头治超作为国家赋予道路运输行业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给予了极大的重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力以赴,站在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全系统职能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税费改革后,源头治超是运管系统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中心工作,治超工作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切实履行好!”厅运管局纪委书记张江怀在2010年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培训班上斩钉截铁地说。
2010年8月,省厅在咸阳召开全省源头治超现场会,实现了我省由路面治超为主向源头、路面并重的重大转折。省厅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源头治超的10项措施,并加大了资金补助。随后全省源头治超工作以“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源头监管作为治本之策,关口前移,严把车辆准入、进驻巡查监督货源企业、承运主体、经营主体资格监管等“四关”,治超覆盖面不断拓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治超成效不断显现。
路源联动
从路面为主到路源并举,创新了治超工作思路。但是如何将“路面”与“路源”有效的结合起来发挥最大作用,成为摆在交通部门眼前的一道难题。
2012年,省厅根据治超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下发了《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和《关于加强路政运政联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进行了明确。省公路局、厅运管局联合修订印发的“一超四究”有关规定指出,路政部门通过超限检测站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处理,并将相关违法信息移交运政部门;运政部门进一步认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货运车辆、货运企业和车辆驾驶员,对违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依据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省安在今年全省运管系统源头治超工作推进会上说:“源头治超是路面治超的前提和根本,路面治超是源头治超的保障和支撑,要通过源头治超减小路面治超压力,要通过路面治超倒查源头,弥补源头治超漏洞……”
“目前,路政、运政联动治超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运政人员进驻治超站联合执法,效果比较明显,但工作程序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另一种形式,是治超站把发现的违法超限车辆的相关信息抄送运管机构,由运管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追究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和装载企业,就是我们讲的‘一超四究’,加大车辆超限运输后各个源头环节的违法成本,对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和屡犯的货运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装载企业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厅运管局局长刘三刚介绍说。
2013年,厅治超办从各市抽调路政运政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由厅治超办、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分别带队对全省的联动治超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交叉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联动治超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省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了1%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