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咸阳公路管理局于近日制订并印发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票否决”办法。 该办法中规定对不能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党政主要领导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的;领导班子集体违纪违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班子主要成员或班子多名成员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的;领导班子集体违纪违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班子主要成员或班子多名成员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导致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不高,执法行为不规,对我局行风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3次(含3次)以上被投诉,经局或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任务、重要工作决定不能如期完成或落实,经督促或通报后仍未完成或落实的六种情况进行“一票否决”。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时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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