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取消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 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取消后,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者在依法履行必要的手续后,领取各类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将不再缴纳牌证工本费。此次取消的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包括公路运输营运证、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货车运单、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合同、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结业证书和营运车辆线路牌共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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