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2期 第125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4-02-28 星期五
今天是:2025年05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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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绿色出行成为习惯
新闻作者:鱼小丽 李 鹏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每一个城市集中了越来越多的人口,越来越多的车辆,越来越差的空气质量。开车?太堵!公交?太慢!地铁?太挤!城市出行怎么选择?
    自行车是现在城市出行的一个好选择。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的集中,车辆的增加,污染的加重,城镇化的进程带给人们的不仅是便利和富足,浓重的雾霾,拥挤的交通,不断高涨的生活成本,让本该和谐的幸福进程,变得多了些无奈和烦恼。骑自行车出行――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便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   
    中国曾经是自行车大国,上世纪70年代以前,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那时的中国虽然没有现在富裕,人们会因为有一辆心仪的自行车而开心和满足,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带着孩子到郊外出游可算是一件其乐融融的好事了,那时候的心脑血管疾病比现在少得多,那时候的交通事故也很少,那时候的环境也达标。而如今城市拥堵和空气污染,交通事故频发和行车中不文明现象百态,给出行带来了诸多的烦恼和不安全。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上升以及GDP的不断增长,很多人都以为住上大房子,开上小轿车是提高了生活品质和档次。其实不然,现代生活节奏的加速,交通工具的便捷的确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和快捷,但都市人的生活被工作、轿车、酒吧、麻将、健身房和KTV所充斥,很少有人在闲暇之余能真正回归自然,享受生活,殊不知在光鲜亮丽的流线型轿车里和旖旎迷人的灯光背后给人们的身体带来多少隐患和病根。我们为什么不能重回自行车大国?不去推广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的比率呢?骑车出行不仅能锻炼身体,让人更健康,同时也保护环境,减少空气和噪音污染,既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又有益于健康。在蓝天白云下自由畅骑,听着林间小鸟的歌唱,看着路边小溪缓缓流向远方,汇入湖泊。一路骑行,还可以自由享受所到之处的地域风情和文化习俗,和当地的百姓吃住在一起,真正回归自然,而不是坐上飞机打瞌睡,下了飞机奔酒店,少了一次次和大自然亲近的机会。
    现代化的城市应该更积极地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建设城市自行车通道、停放设施及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全面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以绿色出行呈现城市文明。
                                                                     (作者供职于永寿治超站)

    2月11日,留意到互联网上一条新闻标题《西安遇极重污染天气 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尾号》,点开网页得知《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发布了,这项应急措施的出台如久旱甘霖,或将成为城市应急降霾的空气清新剂。
    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这一年在北京,仅有5天不是雾霾天。提起这“霾”字,我联想到了绿色出行,仿佛此刻正驻足市区路口,习惯性思考着该选择什么方式出行。不赶时间的话,3公里左右路程我选择步行,这样既适度锻炼了腿脚,又熟悉了街景和路线,超过3公里我搭乘公交车,通过手机软件可以方便、准确地查到公交站点和转乘线路,当然如果有公共自行车出现在眼前,而且免费使用的话,5公里左右路程我也会欣然选择骑自行车的;不过赶时间的话,路程又较远,就近有地铁站的情况下,我会选择地铁。在西安坐了几次地铁,几乎每次座无虚席,看来选择地铁出行的人并不少,但是街道上仍然时常拥堵,放眼望去,小车的确是越来越多了,抬高视线,天空灰蒙蒙的,让人此刻不得不想念乡村的蓝天白云和晴朗夜空。
    和很多朋友一样,我也有一张“长安通”公交卡,使用多年了,刷卡乘地铁非常方便。如果将西安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进一步发展和普及,融入“长安通”刷卡范围,提供免费使用,我想西安市的骑车族会发展得更快更多。当然还得有个前提,这雾霾天有一定改善,市区内的机动车数量得明显降下来,可以采取机动车限购、限尾号出行、限区域出行、限时段出行等限制措施来减少尾气排放量,同时也要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普及。德国的做法就值得思考和借鉴,去年,德国大力鼓励机动车安装尾气清洁装置,安装过滤器的车主可获得国家补贴。
    前年,陈光标向北京市民免费发放两千辆自行车,他建议大家:“多骑车,少开车,尽量不要买大排量的车,这样可以节约能源,对改善空气质量有积极意义”。随着绿色出行观念的深入,周围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同事或团体定期组织骑单车活动,以倡导绿色交通和低碳出行。受此感召,我在去年也添置了一辆单车,希望融入这种环保又健身的行动,共同践行这句宣传语:“如果您能坚持绿色出行,就降低了出行的能耗和污染,您可以步行、骑单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期待一个春风和煦的周末,咱们骑上单车兜风去,让绿色出行成为习惯。
                                                                     (作者供职于商小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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