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自“六五”普法启动以来,省厅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把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作为重点学法对象,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机关公务员学法常态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系统化,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规范化。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充分利用各种时机,组织相关单位在公路沿线和运输站场悬挂法制宣传横幅、标语,向司乘人员散发有关道路安全、路产保护的法律条文传单。走进船舶、码头、街道社区、企业和学校宣讲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和促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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