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厅运管局联合省公安及安监部门,分两组对陕西平安运输集团公司及汉中市运输总公司在湖北省施岗、钟岗、潜江,湖南省岳阳、河南省信阳设置的5个接驳点的设施配备、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等进行验收。 为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理,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保障乘客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陕西省纳入第二批接驳运输试点范围。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此项工作,联合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此次验收工作。此次验收的5个接驳点共涉及西安至福州、汉中至深圳等19条线路,30余辆客车。接驳运输可有效提升道路客运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旅客,提高实载率,对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促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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