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期 第129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4-07-1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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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行业宣贯《陕西省公路条例》
新闻作者:杜 斌

    本报讯  为做好全省公路行业对《陕西省公路条例》的宣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深入人心,强化依法治路,促进公路事业科学发展,日前,省公路局印发《全省公路行业〈陕西省公路条例〉宣传贯彻方案》,成立由省公路局局长王平为组长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条例》宣贯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及工作任务和措施。
    《方案》指出,各单位要抓住《条例》实施契机,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推进全省公路事业在法制轨道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确保《条例》宣贯落到实处,《方案》提出4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使全省公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熟知《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例》赋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切实认真执行《条例》,不断提高管理公路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熟知关于公路管理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本辖区涉路经济开发事宜,统筹公路发展与当地经济产业的关系,使公路成为推进城镇化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更好地发挥公路在服务陕西国民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关键作用。三是促进公路经营企业、养护作业单位严格依法开展公路经营和施工作业活动,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服务。四是督促公路运输经营企业以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明确依法使用公路的权利和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关心、支持公路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条例》宣贯工作落到实处。省公路局要牵头做好落实《方案》的督导、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条例》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将把《条例》的宣贯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2014年终考核评比中予以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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