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期 第1295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4-08-01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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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深化有关行政改革座谈会召开
新闻作者:王世辉

    本报讯  7月25日,交通运输部在西安召开由陕西、青海、山西、宁夏、重庆5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负责人参加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座谈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王昌顺出席会议并讲话,部法制司司长梁晓安主持会议。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冯西宁介绍陕西省情和陕西交通发展概况,5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作专题发言,并就今后工作中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讨论。
    王昌顺在讲话中指出,进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国家和地方改革的必然选择。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存在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名称不统一、权力来源混乱,执法机构性质不清、经费落实不到位,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下定决心,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王昌顺强调,下一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方向是抓住事业机构分类改革契机,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争取将执法机构纳入行政编制,同时要规范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理清执法机构之间、执法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执法机构的整合,减少执法主体,理顺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要解决执法经费来源问题,将执法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要努力推动多种模式的综合执法改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综合执法模式。
    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王昌顺指出,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很大,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含金量”还不高,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强。今后要重点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坚决杜绝变相增加审批的问题,努力解决审批程序繁琐、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王昌顺要求,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最大限度的缩小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要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防止出现审批缺失、空位现象;要推进保留审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法治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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