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期 第1307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4-09-12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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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
新闻作者:报 讯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出意见。
    《意见》提出,此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和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转变,形成权界清晰、结构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交通运输政府部门机构和职能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四个交通”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坚持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服务发展、依法行政4项基本原则,重点做好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力度、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职能配置、促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6项工作。
    《意见》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系统要根据本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各地、各单位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创新机制、稳步推进。各地、各系统要围绕转变哪些职能、如何转变职能、如何加强后续监管等关键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推进管理方法、运行手段和监督程序的改革创新。要重视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扩大社会参与,增强改革动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考核制度,加强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切实落实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督促改进工作。要将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考评结果纳入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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