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6期 第1335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4-12-26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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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意见印发
新闻作者:李强 宋亮
    本报讯  经省厅一年来的汇报、协调和争取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的意见》(见三版),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31日废止。
    长期以来,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管理工作存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职能部门间协作机制未完全确立、用地规划未统筹编制、建筑控制区管理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造成一些地方普通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众多、非法采砂采石屡禁不止、非公路标志牌违规设置和公路街道化、集市化现象严重,影响到公路自身结构安全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通行,也影响到沿线群众安居乐业和整体路域环境优良。交通部门虽经多次整治,但受以上管理方面因素制约,整治效果不佳,反弹现象时有发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路两侧用地管理,今年以来,省人大出台了《陕西省公路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就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的管理,安排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题研究,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意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包括高度重视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公路两侧用地规划、规范用地管理和严肃用地管理责任追究4个方面内容。
    《意见》的正式实施,对加强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的管理,防止公路街道化、充分发挥公路效能,充分保障行车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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