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强收费治超站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新闻作者:文 / 张慧霞
近年来,随着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突破,促进了地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高速公路车流量不断增加。而作为高速公路最基层的收费治超站,要确保其服务和执法工作稳步开展,廉政工作则显得愈发重要。要使廉政教育作用得到很好的发挥和体现,应从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保持教育工作的持久性四方面入手,使廉政教育入脑、入心,从而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教育不分层次,重点不突出,是当前基层站点廉政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有些站把对站长、班长和收费治超人员的教育混为一谈,将作为教育重点对象的管理者无形中变成了教育者,这样就冲淡了重点,混淆了层次,教育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由于管理者和员工的职务、岗位等的不同,他们的经历、思想基础、个人修养有差异,又产生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的多层次性。因此,千篇一律的“通用化”教育和“一刀切”做法因缺乏针对性而难见成效。只有区分不同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因人施教,才能真正做到事半功倍。在各个不同层次中,管理者无疑是廉政教育的重点,是某些利益主体腐蚀拉拢的重点目标,极易发生权力腐败行为,而且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同时也要注意一般员工的常规性教育,要通过教育活动,使一般员工明确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位党员干部最坚定的信念;而作为高速公路基层站点的管理者更应该坚持“三个服务”的理念。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法纪法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而弥补自律能力的不足;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守纪律、讲规矩”,真正做到各种言行“不出格、不触线”,提高基层管理者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使其明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管理者的自觉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法纪作用。
教育方式的多样性。目前,收费治超站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和表面化,往往只注重说服教育一种形式,直接影响了教育的效果。
首先,应联系实际,大力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拘泥于说教,注重示范引导,这是增强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不同的教育方式,促使全体人员常思贪欲之害,从而达到增强自律的目的。其次,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采取组织讲座、理论探讨、观看展览、知识竞赛,以及组织廉政书法、绘画、摄影、诗词创作展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教育效果。最后,充分利用电影、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传播载体,开展有声有色的教育,寓教育于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之中,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力。
教育工作的持久性。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更应该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廉政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慢性效应使廉政教育不可能立竿见影,因为人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不断的过程,需要靠不断的理论武装和知识积累来夯实基础,靠不断的实践来提升觉悟。因此,要结合基层站点实际,建立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同时,反腐倡廉教育也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基层站点青年人多,其思想更易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地位、外部诱惑、劳动方式、人际交往、物质生活、精神需求、文化环境等等,而各种不良文化则直接影响着青年员工甚至管理者的思想,使其思想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因此,廉政教育也必须体现这一动态过程,以适应变化着的实际,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这就要求廉政教育必须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运用新思维,确保年年有主题、岁岁有创新,及时准确应对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此才能做到持之以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