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2期 第1381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5-06-12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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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新闻作者:报 讯

    本报综合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意见》指出,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高度重视,蕴含了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最新要求和殷切希望。今年至整个“十三五”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和决战期,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要全面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批示,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官。
    《意见》提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要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切实发挥先行官作用;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强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今年至“十三五”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各省、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各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以政府名义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县级人民政府的积极性,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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