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期 第1407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5-09-11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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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展源头治超宣传日活动
新闻作者:张 博

    本报讯  为建立健全源头治超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源头治超工作,日前,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市源头治超宣传日活动。

    活动当天,西安市13个区县的17个运管站所全员行动,深入源头企业,采取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的形式,散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并为源头企业安装宣传公示牌。此次活动以货运装载源头为主要宣传对象,进一步宣贯《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货运装载企业的责任,强化其主动治超、合法装载的意识,规范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源头治超的目的、意义,特别是广大货源集散地经营者认识到了源头治超的重要性,对下一步积极配合运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主动履行合法装载义务,杜绝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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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头治超是国家赋予运管行业的一项重要职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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