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期 第1408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5-09-15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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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公路段打造路域整治亮点
新闻作者:文 / 图 杨丽萍

    近年来,312国道彬县南沟路段先后建设加水摊点40余家,每户年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南沟村成了路人皆知的加水村。加水摊点的无序发展,导致车辆在该路段乱停乱放,污水污渍横流,损坏路基路面,并不时引发交通事故,使该路段成为省局挂号的脏、乱、差路段。当地政府和彬县公路管理段曾多次联合执法,但当地群众因受利益驱使,每每死灰复燃,整治效果不佳。
    为彻底治理该路段路域环境,彬县公路管理段经过充分调研,变堵为疏、强化引导,提出“七统一”治理措施,通过深入、细致的路政法规宣传与扎实、耐心的入户走访说服,按照“七统一”标准要求,采取规范、整合、取缔的措施。分3个步骤、由易到难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整治效果,为全局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树立标杆、打造亮点。
    先规范。即按照“七统一”的要求,规范加水摊点。统一场地规模,要求加水摊点在公路用地之外统一建设长度不少于50米、宽度不少于10米的场地。统一场地硬化,要求各加水摊点统一硬化加水场地,并要求场地横坡与公路横坡相一致。统一场地排水,统一加水摊点排水系统,要求各加水摊点有相对独立的排水系统。统一衔接标准,统一加水摊点与公路衔接标准,要求各加水摊点与公路平交道口衔接长度不少于15米,以保证与公路顺适衔接。统一隔离形式,按统一的标准要求建设隔离墙,实现加水摊点与公路的有效隔离。统一经营用房,各加水摊点须按照统一的经营用房规格、标准要求,规范建设经营用房,不得私自乱搭乱建,不得影响公路环境。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签订协议,彬县公路段与各加水摊主签订协议,明确加水摊点职责,将建成后的隔离墙、绿化带的修剪维护全部移交各加水摊点管护。
    再整合。对于跨度不超过50米且数家紧邻的加水摊点,由彬县公路段引导,依照规划,联合改建成加水带,实行统一集中经营。
    后取缔。对于不能满足规范、整合条件的加水摊点,路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取缔。
    彬县公路段此次南沟路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共规范、整合、建设港湾式加水摊点27家,取缔13家,彻底解决了该路段脏乱差和事故多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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