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期 第1418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5-10-23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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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汉中公路局改进和加强干部管理工作侧记      
新闻作者:文 / 刘 昆


    培养造就一支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新时期践行“三严三实”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今年以来,汉中公路管理局紧紧扭住思想作风教育这个源头不放手,把思想建党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将作风建设贯穿于公路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履行使命 践行责任担当
    伴随着公路行业体制改革,部门行为已转变为政府行为,行业行为已转变为社会行为。当前,整个行业正值改革阵痛期、稳定关键期、体制机制转型期,债务负担沉重、资金缺口巨大、项目推进困难、治超任务艰巨、路网升等滞后等困难和问题,成为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的主战场。结合汉中公路发展实际,培养锻炼干部的主要途径有:
    在项目建设中历练干部。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公路建设模式下,公路部门面对角色、职能转变和行业定位的变化,只有摈弃惯性思维,主动适应新常态,对项目的筹划、报批、实施及资金、政策争取等方面,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才能破解新体制机制运行中的问题,并有所作为。
    在应急保畅中锤炼干部。公路交通面临水毁、塌方、泥石流、雪阻、冰封、震灾等多种因素危及,故需要干部职工要有政治责任感和职业敏感度,从对党委政府负责的高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使命,全力以赴,积极主动靠前指挥,围绕安全保畅目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社会急需、群众急盼的道路交通运输需求。
    一张蓝图绘到底。对事关公路事业长远发展、职工群众关切期盼的难事、要事,用“落实就是能力,实干就是水平”标尺丈量业绩,功成不必在我,多干一些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实事,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健全机制 规范权力运行
    汉中公路管理局坚持以“三严三实”为基本准则,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干部晋升机制,为培养选拔“好干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政治环境和氛围。
    严格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遵循“三严三实”和“20字好干部”标准,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把好动议、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结合汉中养护管理点多、线长、面广、分散、艰苦的特点,始终把艰苦岗位、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中层干部的主战场,通过挂职锻炼、双向交流、跨单位交流轮岗等方式,提高年轻干部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将那些经历重大项目锻练、重要部门历练、普通岗位磨练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营造“崇德向善、廉洁向上、奋发有为”的成长环境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文能武”的用人机制。受公路管理体制影响,县段干部,长期奋战在基层,即使表现得很优秀,也很难有提拔升迁的机会,绝大多数干部往往是在一个单位(部门)奋斗“终身”,得不到交流和重用。好在这一现象正得到转变,近年来,该局通过选聘考试陆续从基层选拔了一批干部充实到机关干部队伍,同时选拔了多名领导干部补充到部分科室领导岗位,为“任人唯贤”用人机制提供了鲜活范例。
    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和监管机制。以“三严三实”为红线,加强对领导干部考核、监督,注重监督管理常态化和日常化。按照“重点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要求,在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教育基础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岗位职责“一岗多责”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种好“责任田”。做好源头防范,强化岗位廉政风险管控,建立健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加大对公路建、养、管、收和执法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招标投标、工程变更、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实行全过程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管,有效杜绝违法违纪问题。
    健全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强化“四德兼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重点考察干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行为操守、廉洁自律和作风情况。“德”的考评中,注重杜绝“空对空”,夯实量化指标,着力细化考核,变“无形”为有形、变“软指标”为“硬尺度”,一旦发现有苗头性、一般性和较为严重的三种问题情形,分别果断处理。
    严格问责追究。以“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为统领,不断激发“两个责任”协同监督作用,狠刹不正之风,增强反腐合力,全力打造“廉洁公路行业”。从行业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入手,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瞎指挥,拉团伙、谋私利,耽误大事,贻误工作有利时机,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要严格执纪问责。 
    以探索建立科学化的决策机制、精细化的养护机制、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民主化的用人机制、人性化的工作机制、绩效化的考核机制等六项机制为着力点。近年来,汉中公路管理局陆续修订完善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示范路长效管理办法》、《重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副科级领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等20余项制度规范,在实现“决策正确、养护优良、管理高效、用人得当、工作优质、考核严细”六个目标的前提下,加大对干部作风“全方位管理、无缝隙监督”力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政务放在监督的阳光下,实现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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