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上马,干部落马”似乎已成为我国工程建设中的一种“宿命”。“修路腐败”,何时不成吏治之痛?近些年来,交通厅长纷纷落马是经济犯罪领域一个奇特的现象。从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先后有粤桂湘苏徽等多省交通厅长犯下经济大案。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交通系统成为“腐败重灾区”,交通系统的干部属于流行病学上的“高危人群”。交通领域缘何“前腐后继”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各省内高速公路里程迅速增加,“有项目必有腐败”,此话虽有偏颇,但从侧面反映出人们对工程腐败案件的义愤和对反腐败工作的更高期望。
为此,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工程单位工作的经验,拟就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工作,谈点粗浅的看法。
笔者分析了在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几个环节。一是工程招投标,二是材料设备采购,三是工程设计变更,四是工程款结算这四个环节。针对以上产生腐败现象的几个环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把好招标关。工程招投标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行公开招投标,在省市媒体和陕西建设网站发布工程招标信息,本着“优选施工单位、节约资金、防止腐败”的原则,上级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招投标全过程,杜绝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严防泄露标底和投标文件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信息透露公平、评标结果公示制度。评标结果在社会上公示三天,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是把好工程计量关。工程变更设计,须由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原设计单位及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方案,由派驻纪检人员参与并审定,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对工程土石方、桥涵、隐蔽工程等计量支付时,按照工程进度,严格完备证明材料,要求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师、工程部长、业主总工、项目负责人签字齐全方有效,以确保资金规范运作。
三是把好资金拨付关。管理处积极建立和完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建设资金建账核算,对建设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和批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将资金的拨付与工程进度、质量挂钩。严格按照合同支付,不支付工程人情款。
四是把好廉政教育关。一要开展经常性教育。教育是廉政的基础,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法制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工程始终。组织管理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有关人员收看廉政电教片,不定期地向工程人员剖析工程领域的典型案例,警钟长鸣,不断筑牢工程管理人员思想防线。二要坚持廉政谈话。派驻纪检人员不定期与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部分关键岗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勉励一线工作人员要“耐得住艰苦和寂寞;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三要实施廉政民意测评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广泛开展“述廉评廉考廉”活动,定期对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民意测评,范围延伸至监理、施工单位、地方政府、周边群众乃至相关联的部门,一级对一级评议打分考核。建立廉政档案,记录日常廉政表现,作为年底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严把质量关。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业主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工程施工的自检、报检、抽检等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在实施专业监理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群众性协助监理作用,做到专业监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六是推行重点工程廉政责任公示制。在施工现场统一设立廉政责任公示牌,明确各标段及业主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同时公布工程建设廉政举报投诉电话,设立廉政建设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责任追究的“高压线”。
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是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和“路修好,人不倒”的有力保障。但以笔者认为,措施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有良好的监督机制作保障,要建立精悍的纪检监察监督队伍派驻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要派出责任心强,能够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员,端正指导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以保证监督工作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