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1期 第1440期 本期开刊时间: 2016-01-08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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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厅纪检组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确保务实廉洁过节
新闻作者:王 立

    本报讯  日前,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各单位纪检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政风险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五个一批”廉洁过节教育,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方案,重申检查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规定,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过节规定,加强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违规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节前节后工作纪律检查,防止在上班时间不在岗在位、办公秩序混乱等问题的发生。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以具体行动持久深入反对“四风”,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各单位纪检机构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责任,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聚集节日不正之风,落实好“五个一批”工作要求,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查”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案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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